新办证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3.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4.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林木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林业类职称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林木种苗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明、三年以上林木种苗工作年限证明)。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二、延续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申请延续换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和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同时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三、变更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的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提交变更申请和相应的项目变更证明材料,同时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有效期限和有效区域不得申请变更。
1.变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变更项目相关材料:
(1)生产经营者名称:提交变更的相应证明材料;
(2)地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林木种类或树种:提供新增加树种证明材料;
(5)生产地点:提供生产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相关情况说明。
直接联系镜缘,如果没有这些证的话,我们也有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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