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非实体店经营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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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栋1407-1408室
更新时间
2024-05-18 07:31

详细介绍

上海市全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非实体店经营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情况

一:非实体店经营,食品经营备案或许可;

除实体店以外的,网上销售,线下批发类;可以提供政府园区备案地址,办理销售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婴幼儿奶粉,保健食

品,生猪牛羊肉食品等的许可证或备案制办理(部分食品是备案制度)政府园区地址上海市,地址费低,成本低廉,地址稳定,

适合长期使用;

二:实体店经营,餐饮门店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先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小型饭店、中型饭店、大型饭店、

食堂类)等等范围;

1:准备平面图(屋内布局,设施布局)、设施清单(涉及到一系列整改可能)
2: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油烟分离、下水的器材、发票;办理范围所必需的器材
4:审图,看场地;根据经营内容确认是否要办理其他备案
5:场地看过后就算通过了,然后提交终资料,审批;

在上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

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

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

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办园证等)

(3)负责人说明资料复印件

(4)饮用水质量检测报告(餐饮必须有)

(5)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许可管理机关提出有关许可申请。

2、受理: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现场核查:许可管理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4、许可决定:许可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5、发证:许可管理机关向符合许可的食品经营单位发证。

上海市全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非实体店经营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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