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混合物投放PCN通报义务范围
- 供应商
-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571-61102658
- 手机号
- 13867408273
- 联系人
- 陈柳燕
- 所在地
- 临安市锦城街道锦江路西广苑小区29号科技大楼(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5-24 08:00
哪些产品可以不提交pcn?
pcn主要是针对投放欧盟市场的具有理化危险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以下情况可豁免:
物质;
不符合clp要求的;
仅有环境危害分类的;
产品仅用于r&d和ppords;
加压气体;
爆炸物 (不稳定爆炸物和1.1项-1.6项的爆炸物) ;
以上豁免的产品也可以自愿通报。在自愿提交后,供应商可保护机密商业信息,也可有助于应急响应人员获取必要的信息以免过度治疗。
谁需要提交pcn?
pcn的提交人和责任主体是将危险混合物投放市场的欧盟境内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混合物配置商)。仅在市场上储存和放置混合物的分销商,在不进行任何其他混合物活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向指定机构提交信息。但是,一些分销商对产品进行更换品牌、重新包装,或将产品投放到上游用户未通报的成员国市场,则仍需要向指定机构进行通报。
另外,pcn的责任主体可以委托第三方(比如代表子公司提交的母公司/总部、代表责任人的咨询机构)进行提交,但是不免除相应的责任。
pcn如何提交?
pcn旨在统一协调欧盟所有成员国的通报方式,其通报形式和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使用毒物中心通报(pcn)格式提交
统一使用欧洲产品分类系统(eupcs)给产品分类
统一使用echa建立的提交门户直接发送到混合物投放市场的成员国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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