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要求材料

供应商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证
品牌
申与城
服务内容
提供3名影视类职称的人员及影视作品
办理周期
2周
手机号
13301959002
经理
陶明星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1407-1408室
更新时间
2024-09-22 09:13

详细介绍

感谢您选择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您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咨询服务提供商。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满足的要求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

1. 广播电视许可证申请表(正本)及副本。该表格可在上海广电局下载,在填写时请务必详细、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3.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您的公司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须提供zui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影视制作人员要求:

为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质量与水平,您还需提供3名具备相应职称的影视专业人员。他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有综合表演、导演、编剧、音乐等相关专业职称的证书。2. 至少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领域有一定的造诣。3. 提供个人简历、专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影视作品要求:

作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者,您还需向上海广电局提交3部代表性作品。这些作品可以是您参与制作或拥有版权的影视作品。

办理周期:

在您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一般所需的时间为2周。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和要求,您可以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手续。请您务必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延误审批进程。我们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竭诚全程指导和协助,确保您顺利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果您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材料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为您的业务发展提供专业而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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