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广州基金会

供应商
广东新财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广州
新财财税
服务地区
广东省
服务优势
一站式服务
联系电话
19212023967
手机号
18902262538
联系人
张小姐
所在地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2号之一1014房(仅限办公)
更新时间
2024-05-10 07:00

详细介绍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如果是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目前有一家基金会可以转让,有需要的可以电话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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