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制开办条件是怎样的可代办
- 供应商
- 医博院医生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认证
- 诊所
- 中医诊所
- 医院
- 中医医院
- 门诊部
- 中医门诊部
- 联系电话
- 13818573238
- 手机号
- 13818573238
- 联系人
- 项经理
- 所在地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1709房
- 更新时间
- 2024-12-26 08:02
中医诊所备案制开办条件包括:
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中医类别中医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并执业的中医医师。
房屋: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诊疗相关规定。
设施设备:具有独立的诊疗科目、诊疗范围和中医药煎药设备,诊所的基本设施和基本设备至少应包括诊断床位、中药饮片和相关器材等。
管理制度:建立并公示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职责、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其他要求:诊所名称、注册地址、诊疗范围等要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当地政府有关中医诊所开办的相关规定,并符合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