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指令2014/35/EU 2014/30/EU
- 供应商
- 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3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3510588137
- 手机号
- 13510588137
- 高级工程师
- 严工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村新时代工业区七号
- 更新时间
- 2024-12-04 07:00
ce标志的使用
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必须加施ce标志。产品加施了ce标志,就意味着产品符合欧盟所颁布的有关ce标志的全部必要条件,可以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
ce合格标志并非由任何官方当局、认证机构或实验室核发,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贴。当该产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令要求时,则须满足所有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贴ce标志。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日之前,确保此类商品具有位于欧盟境内(英国除外)的负责人。否则,在2021 年 7 月 16日之后,如果您在没有合规负责人信息的情况下销售ce 标志商品,该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产品出口欧洲,一定要确定是否属于ce认证范围,需要做哪些认证指令,注册欧代信息,在产品上正确标注ce标识及欧代信息,以确保符合欧盟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