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服装的检验标准和规范要求有哪些?概述进口服装的检验要求和流程,帮助进口商了解检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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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9 0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信办法》),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服装检验实施采信管理。采信机构应当按照《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见附件2)要求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
我国对于进口服装的质量监管主要是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所依据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主要有以下2个: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2010对纺织品的质量要求分为三类:婴幼儿产品至少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包括禁用偶氮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5类检测项目的要求。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保护婴幼儿及儿童这类特殊群体的安全与健康,该标准规定除了需符合gb18401的质量要求以外,还需要对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绳带安全性、小部件安全性等进行检测并达到相应要求。
根据规定,进口成人服装涉及采信的检验项目包括甲醛含量、ph、色牢度(水、汗渍、干摩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安全卫生项目指标契合gb18401,具体要求如下图所示。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集体的特殊性,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涉及采信的检验项目除了甲醛含量、ph、色牢度(水、汗渍、干摩擦、唾液)、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安全卫生项目指标契合gb18401外(见下图),还包其他安全卫生项目。
针对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产品,要求铅≤90 kg/mg,镉≤100 kg/mg。
针对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产品,要求总含量≤0.1%。
要求儿童纺织产品燃烧速度不能过快,燃烧等级应达到Ⅰ级。
婴幼儿及儿童产品中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符合gb 18401要求,同时羽绒羽毛填充物还需符合gb/t17685中有关微生物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产品所用附件,要求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和锐利边缘。
分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7岁及以上儿童两类产品,要求防止绳带对婴童产生颈部勒杀窒息;以及娱乐乘车等特殊场景下,防止因服装绳带设计过长等不合理而导致人身安全。
婴幼儿及儿童产品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应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可贴身穿着的婴儿服装,要求耐久性标签缝制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