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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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1 09:00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申请条件
1、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影视、录音、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等);
3、有相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4、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zui新工商调档章程;
4、法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简历;
5、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6、股东材料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但也可能因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持证者可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经过审核和审批后才能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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