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经营者如何判断进出口物项
是否达到管制标准?
没有电子钥匙可以办理许可申请吗?
申请哪些两用物项和技术
需要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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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的热点问题
今日带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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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①问:进出口经营者如何判断进出口物项是否属于两用物项?
答:进出口经营者可根据两用物项相关进出口管制清单或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当年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对照相关商品名称和描述信息等进行比对,从而判定拟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是否达到管制标准。或进入中国出口管制信息网进行查询:
https://exportcontrol.mofcom.gov.cn/?columnid=8&num=1。
②问: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答: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述情形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③问:通过对外交流、交换、合作、赠送、援助、服务等形式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是否需要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答:《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通过对外交流、交换、合作、赠送、援助、服务等形式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视为正常出口,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申请出口许可,并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电子钥匙
④问:没有电子钥匙可以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吗?
答:不能。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的企业,首先需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并申请电子钥匙。获取电子钥匙后才能在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⑤问:申请电子钥匙后,如何领取?
答:广东省(除深圳外)企业申领的电子钥匙将从北京寄送到广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收到电子钥匙后,通过ems转寄至企业在许可证申领系统电子印章申请确认函上填写的邮寄地址,企业可登陆ems小程序查看物流信息。
经营资格登记
⑥问:申请哪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需要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答:从事核、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部分两用物项出口、挖泥船出口、高压水炮出口等,均需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商用密码进出口不需办理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⑦问:申请石墨相关物项出口许可需要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吗?
答:石墨类物项出口经营登记已改为自动登记,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提交后即可自动生效。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
⑧问:碳酸氢钠(小苏打)等17种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吗?
答:进口不需要办证。
出口方面,氯化铵、硫酸钡、氯化钯、醋酸钠、乙醇、氢氧化钠、碳酸钠(纯碱)、碳酸氢钠(小苏打)、活性炭、乙酸、乙酸乙酯、异丙醇、碘、氢碘酸、红磷、三氯乙醛、二氢黄樟素,上述17种易制毒化学品仅在向缅甸、老挝、阿富汗等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时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出口至非特定国家(地区)不需要办理。
⑨问:易制毒化学品混合物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
答:根据商务部2006年发布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应当折算成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后申请进出口许可。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四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低于40%(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低于10%(含)的货物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混合物,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
⑩问: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总数量100kg,其中含甲苯浓度为15-25%,含丁酮浓度为25-35%,均未达到40%的申报标准,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吗?如何计算申报数量?
答:虽然单一化学品未达到40%的申报标准,但是甲苯+丁酮的总浓度≥40%,故需要申报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
申报数量取浓度上限:
甲苯:100kg*25%=25kg
丁酮:100kg*35%=35kg
申报数量为:25kg+35kg=60kg
⑪问:浓度为2%的纯盐酸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吗?
答:需要。没有添加其他成份,申报物项中仅含盐酸和水的溶液不属于混合物,无论浓度是多少都按纯盐酸申报。
⑫问:三乙醇胺应当如何办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
答:三乙醇胺为监控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由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进出口许可审核,进出口经营者凭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复文件,在商务部许可证局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
⑬问:敏感物项和技术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吗?
答:不需要。仅出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进口不需要办理。
⑭问:我的货物属于敏感物项的海关编码,但是技术指标没有达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描述的要求,是否需要办证?
答:如进出口经营者确实无法自行判定拟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可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免密钥业务中办理两用物项进出口业务咨询。
⑮问:办理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需要多长时间?
答:省级商务部门办理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的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广东省商务厅承诺在收到广东省(除深圳外)企业的纸质申请材料齐全无误的情况,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转报至商务部。
在材料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商务部的办结时限为45个工作日(报国务院批准的不受时限限制)。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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