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项目申报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关于开展三个试点行业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基础和改造需求调查的通知
- 供应商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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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 ¥1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号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 所在地
-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23 08:30
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信部《关于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2023]79号),杭州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领域和通信设备制造三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三个试点行业”)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为全面掌握试点行业企业数字化水平现状和数字化改造需求,合理安排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试点行业企业数字化水平基础和改造需求调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调查范围
余杭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领域和通信设备制造等三个试点行业的中小企业,试点行业代码详见附表1。
02调查内容
1.企业数字化水平基础调查
请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2)。
2.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调查
请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填写在2024年至2025年内计划实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表》(附表3)。
以上两份调查表,请企业于2024年2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605室
03试点改造扶持政策
根据《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对试点周期(2024年~2025年)内列入试点改造的项目,可按以下标准给予政府补助。
1.补助对象
完成试点改造并通过验收,且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二级及以上的企业。
2.补助标准
(1)中央奖补资金
改造涉及的软件、云服务支出,以及网关、路由设备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40%给予补贴,平均补贴22万元/家。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2)地方配套补助
对超出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的数改投入(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合计,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地方补助资金由市与区(县、市)按1:1承担。
04调查要求
本次调查是城市试点的基础性工作。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规上企业应该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的原则,把调查工作做全、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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