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注册基础知识点解读

供应商
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认证
私募基金是指
非公开发行的基金
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依据法律
《证券投资基金法》
联系电话
18923807463
商务咨询管家
18923807463
市场经理
李经理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805
更新时间
2024-08-29 09:00

详细介绍

当前,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平稳发展,各地政策相继推出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或激励政策,旨在为了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机构资金,推动当地经济发展。随着私募行业政策红利的放大,市场反响也很积极,例如:海南,因此许多投资者也陆续涌入私募行业。下面腾博国际将根据实际办理经验与中基协相关规定,为大家介绍一下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注册时知识点,以供参考。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在哪里办理?

基金登记注册受两个的监管: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俗称“金融办”)以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即三局合一前的工商局),具体分析如下:

(1)金融办:一般来说,金融办对基金的设立注册实行前置审批,金融办对基金的审批标准较高、尺度较严格。根据我们的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新设基金均需金融办前置审批。

(2)市场监督管理局:基金根据要求取得金融办的前置审批后,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基金的工商注册名称有什么要求?

中基协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命名要求如下:

(1)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zui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保本”、“稳赢”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与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2)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含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不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zui大规模”、“”、“zui强”、“500倍”等夸大或误导基金业绩的字样;

(3)未经合法授权,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中不得非法使用知名人士姓名、知名机构的名称或者商号;

(4)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使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专户”、“理财产品”等容易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样;

(5)私募投资基金名称应当列明体现基金业务类别的字样,且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方向和风险收益特征保持一致;

(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名称中可以使用“创业投资”、“并购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或者其他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的字样。如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则应当使用“股权投资”字样。

 

基金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中基协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另外,基于基金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即基金应专注于从事私募投资业务,不兼营其他业务,建议基金的经营范围只包含中基协要求的字样,避免增加其他经营范围的项目。

 

设立基金选择注册地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选择基金注册地应综合考虑税收优惠、政策便利、商业需求等因素,以满足基金需求:

(1)税收优惠政策:某些地方对投资基金有税收优惠的政策,可以考虑将基金在该地落地;例如海南

(2)投资人要求:例如投资人中有政府引导基金,则引导基金要求基金注册在其所在地;

(3)政策便利:例如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qflp基金”)应考虑对qflp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例如深圳、珠海、海南等。



保理,P2P,融资租赁,配资业务,私募基金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