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自己不想要的香港公司(条件流程解析)
- 供应商
- 深圳市宝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000.00元每件
- 香港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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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
- 代办
- 联系电话
- 13632781701
- 手机号
- 18320856665
- 联系人
- 王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彩田南路彩福大厦汇福阁12G(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9-23 09:00
一般来说,注销香港公司完整办理流程如下:
1、自查公司有无未尽事项,如无则可以向税局递交《不反对撤销注册申请书》,税局在收到资料后会对香港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注销条件,则会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2、在收到《不反对注销通知书》后,即可递交《ndr1-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给公司注册处,注册处收到文件后,会再次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注销条件,注册处处长会刊登宪报,即会进入公告期,如果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反对,接着就会刊登第二次宪报公告,宣布公司解散。
注销公司之前查看是否符合下列注销的条件:
1、须将年审和税务事宜全部申报处理完毕,不能有欠缴政府官费/税费,不能有未申报的税表没交回才能申请注销公司;
2、清偿所有债务才能申请注销;
3、公司主人无官司在身;
注销香港公司前,需要准备好下列资料文件:
1、需要准备公司蕞新周年申报表,以及公司变更相关文件【如有则提供,比如公司股东董事变更文件等】
2、如公司有做账审计,需提供结业报告【即zui后一份直至公司经营活动终止日期的审计报告】,提交给税局。【
注意事项:通常情况下,注册处和税局也可能要求公司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来支持注销申请,公司需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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