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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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徐雄午
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长海中心B3栋808
更新时间
2024-05-23 08:00

详细介绍

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为,监事会的人数不能少于三人。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设立监事会时,其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gaoji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关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人数的低限额是二人,高限额是二百人。

对于发起人的资格条件是:

1、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可为中国人,也可为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能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办理设立公司手续需要,也为方便国家监管,法律,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中国公民而言,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

;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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