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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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4-28 07:30

详细介绍

时刻关注企业的优惠政策,了解zhengfubumen对企业的鼓励和支持的方向。对于企业来说不可或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很大帮助。比如:小微企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抓住机会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税费,然后实现jieshui的效果。那么,注册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注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2021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季度统一执行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按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根据本公告,小微利企业2018年第一季度预缴时应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后续季度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扣除。


往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的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每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下同),根据上述文件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4、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未来三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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