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有债务怎么注销?
- 供应商
- 国甲商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000.00元每件
- 国甲商务
- 按次收费
- 出具部门
- 人社
- 办理区域
- 上海
- 手机号
- 17717532041
- 联系人
- 萧康
- 所在地
-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755号鑫尧文创园2号楼205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17 12:15
1、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按照公司法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清偿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若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公司财产还有剩余,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会找第三方机构进行注销,想要办理公司注销的企业可以直接联系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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