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区别在哪?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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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8002536286
- 手机号
- 18002536286
- 所在地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A座1804(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1-10 14:31
区别一责任承担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也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区别二出资人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合伙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区别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一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决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区别四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