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申请流程
- 供应商
- 深圳市宝罗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证书名称:
-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 出证周期:
- 35-60个工作日内
- 备案部门:
- 民航局
- 联系电话
- 13602642774
- 手机号
- 13602642774
- 联系人
- 李老师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平东路205号新龙商务大厦五楼507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02 07:29
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企业应为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的企业法人,企业名称应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企业管理人员应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有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