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后却被别人注册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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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优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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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电话
18062671302
联系人
李经理
所在地
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二路59-61号A1栋3层23号-1
更新时间
2024-05-29 08:00

详细介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这意味着,拿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仅是预定了该名称,虽然不能用在经营活动中,但别人无法申请核准相同的名称。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走完公司注册流程;一旦超过6个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就自动失效,若有别人以此名称办理核名申请设立公司,工商局是允许通过的。

  那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吗?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则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且必须在有效期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办理。

  不在有效期期满前1个月申请,或者已经属于过期的,需要重新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核名。若之前核准注册的名称已经被别人占用,就只能另想别的名称了。

  因此,各位老板在拿到工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尽快办理公司注册流程,若超过公司名称保留期,也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延期,否则自己中意的公司名称就会被他人抢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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