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免税条件有哪些?
- 供应商
- 上海企服宝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221149571
- 手机号
- 13386036651
- 联系人
- 王经理
- 所在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2幢2区12029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11 07:30
1.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2.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每月的(定额+开票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首次给出了界定指标。工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微型企业大多是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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