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气竣工验收
- 供应商
- 深圳市耀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603072192
- 手机号
- 13760109034
- 联系人
- 刘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425号301
- 更新时间
- 2024-04-14 07:10
可以制定分行业的评审表。
7评审程序
7.1评审准备
1.确定评审人员、时间、地点、具体方式。
2.准备评审材料,包括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等文本,并在评审前送达评审人员。
7.2评审实施
会议评审的,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函审参照执行。
1.企业负责人介绍评审安排、评审人员。
2.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确定评审组组长。
3.企业负责人介绍环境应急预案和编修过程,向评审人员说明重点内容。
4.评审组组长对评审进行适当分工,组织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现场查验可以在会议评审前进行。
5.评审组开展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定性判断为未通过的,可以结束评审。
6.评审组组长汇总评审情况,形成初步评审意见。
7.评审组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参照附表2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一般包括评审过程、总体评价、评审结论、问题清单、修改意见建议等内容,附定量打分结果和各评审专家评审表。
7.3评审意见使用
企业对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说明修改情况。
评审结论为原则通过但需进行修改复核的,企业参照附表3形成修改说明,送评审组组长复核。涉及设施设备的一般应附现场图片,评审组组长对修改内容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必要时,评审组组长应征求其他评审人员的意见。
评审结论为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改,重新组织评审。
评审意见、修改说明应与环境应急预案一并提交企业有关会议审议。
附表: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表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改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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