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知识产权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 供应商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元每件
- 好又快
- GOOD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号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 所在地
-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20 08:30
1.政策内容:
2.资格条件: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申报项目资助时须在毕业5年内)。(2)企业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會保險(不含补缴)满6个月以上,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會保險缴纳不作要求。(4)申请企业及大学生法定代表人未获得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3.资助标准:
经评审,给予5万、10万、20万元项目资助。4.业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统一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向税务登记注册地人力社會保險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对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包括核查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的确认、信用状况、出资比例、社會保險缴纳情况、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重复资助情况等)和实地考察(包括核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场地、人员、设备是否到位,企业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是否一致,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等)。逐步建立全市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库,提升创业资助查重精準度。(3)抽样核查。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委托第三方按不少于10%的比例对通过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抽样核查。(4)评审。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并邀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库由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统一建立,市人力社會保險局加强对区、县(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公示及发布。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本辖区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在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发文公布。5.所需材料:
(1)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如大学生法定代表人为在校生,须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2)企业运营情况。包括公司章程,员工社會保險缴纳记录,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交当年的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等。6.其它:
(1)市属单位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富阳区范围内大学生创业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区、县(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先由当地财政承担,市财政再按当地项目资助额50%的标准予以资助。(2)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采取综合评审的办法,经区、县(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推荐,由市人力社會保險部门统一组织评审认定后给予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申请流程和申报材料参照上述条款。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