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

供应商
上海灯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5000.00元每件
审批部门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常规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手机号
18202169224
项目实施经理
董利平
所在地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5号1_2层B区2505室
更新时间
2023-12-14 11:34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企业。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股权追溯至任何一级不含外资;

(3)在申请之日前3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2、基本材料 

(1)执照副本;

(2)工商调档章程;

(3)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追溯至终级股东);

(4)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从业简历;

(5)办公地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

(6)专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从业简历、作品截图、劳动合同;

(7)公司及人员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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