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增加发票额度

供应商
广东新财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广州
新财财税
服务地区
广东省
服务优势
一站式服务
联系电话
19212023967
手机号
18902262538
联系人
张小姐
所在地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2号之一1014房(仅限办公)
更新时间
2024-05-09 07:00

详细介绍

作者:代办执照小谭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399327187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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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办理渠道

目前,您主要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审批。

方式一: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若您当前的状态为正常户且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可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申请路径如下:

【路径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功能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您符合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办理资格】-【现在去办理】(注意:该路径仅为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提供);

【路径二】:【办税桌面】-【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审批】;

【路径三】:【首页】-【套餐业务】-【发票套餐】-【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审批】-【去办理】。

方式二: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除网上申请外,您也可以选择携带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详细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模块获取,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领用发票】。

二、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一)非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情形: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工作日。

(二)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情形: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9 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zui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万元,每月zui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zui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每月zui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三、办理进度查询

您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zui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后,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打印】模块查看办理进度及审批结果。如有需要,您也可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审批进度。

温馨提醒:“增值税专用发票zui高开票限额审批”属于列入我局实名办税范围内的业务,办税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后再进行办理。


增加发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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