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公证智利大使馆认证 外事-董事-合同
- 供应商
-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部
- 认证
- 认证国家
- 智利
- 认证文件
- 离婚未结婚公证
- 认证时间
- 12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6-13480866466
- 手机号
- 13480866466
- 业务
- 陈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彩世界家园1栋
- 更新时间
- 2024-12-18 08:20
签名公证智利大使馆认证办理从未如此之快;认证成功再付款;用心服务、极`致;操作经验丰富,为您推荐方便快捷的认证服务!
大使馆认证是指领事馆为公民签发的证明文件的认证行为。
大使馆认证在国际上应用广泛,其目的在于证明公民在国外仍享有其在国内所拥有的特定身份、资格、权利或法律效力。这些证明文件通常包括出生证明、离婚证书、死亡证明、结婚证书等。大使馆认证在购房、办理移民、签证、出口贸易、国际投资等事项中都有广泛应用。
大使馆认证的具体流程需要提前与大使馆联系,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收费后,大使馆审核并对相关文件进行认证。认证完成后,公民可凭借该认证文件在国外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
大使馆认证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使用也随着人们对国际合作的需求和国际交流的加深而逐渐增多。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盖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签名公证智利大使馆认证办理从未如此之快;用心服务、极`致;认证成功再付款;操作经验丰富,为您推荐方便快捷的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