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饭店超市商超奶茶店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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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D座2209
- 更新时间
- 2024-05-09 07:00
根据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必要时要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一、从事哪些行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增项+备案
经营范围:预包装;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购销合同,例如:红牛);含冷藏冷冻(酸奶、奶制品)
办理此项的常见的有超市,供货商等
2)餐饮经营许可证
办理此项常见的有门店、早餐店、餐馆、饭店、档口、奶茶店
餐饮证项目:热食制售(主食制品、熟肉制品)、生食制售(三文鱼)、自制饮品、糕点制售、冷食类制售(凉菜)、预包装;散装食品(要求有水池);保健食品(购销合同,例如:红牛);含冷藏冷冻(酸奶、奶制品)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带有“餐饮服务”字样
2.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3.房间布置合理有相对应的独立厨房,水池,出餐口等
4.对于从事生食、冷食、糕点、自制饮品的还要有对应的专间
办理不同的许可所对应的受理材料也不同,食品经营许可证里边包含很多项,主要是看自己从事哪一块。在装修店面前一定要咨询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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