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销公司的公示流程
- 供应商
- 北京鑫源广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区域
- 北京
- 服务项目
- 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 保障服务
- 签订合同不成功退款
- 联系电话
- 13718444327
- 手机号
- 13718444327
- 联系人
- 郭晶
- 所在地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5674
- 更新时间
- 2023-12-04 15:59
法律分析:企业注销程序是:1、企业清算结束后,在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3、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