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如何解除工商异常?
- 供应商
- 上海鹏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801762551
- 手机号
- 15801762551
- 经理
- 周明鹏
- 所在地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040弄1号中友大厦5楼
- 更新时间
- 2024-05-20 07:00
工商异常知多少?小编讲解少不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解除工商异常吧。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1、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柏图财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柏图财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柏图财税)前往企业所属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如何解除工商异常的讲解,想了解更多关于工商变更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