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正 房屋损失评估鉴定机构 嘉兴房屋损失评估鉴定
- 供应商
-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919690585
- 手机号
- 18919690585
- 联系人
- 王朋
- 所在地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
- 更新时间
- 2023-11-27 14:27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因非1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1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1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所,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1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热线,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委1员会的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1讼,或者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评估委1员会鉴定,若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则维持原评估报告;若原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机构,则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被征收时你的房屋征收评估合法吗?
若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嘉兴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1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实践中常常出现直接由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状况,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应该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