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
司发布的法定。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获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营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营业
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
业务。2018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吊销34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具体面积无要求);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若欲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
50万);
4、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金20万元。
申请旅行社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
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开办国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
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2、开办旅行社,需提交开办旅行社申请书,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提交旅行社
章程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等。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
出具银行出资证明,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3、向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
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4、获得旅游经营许可证后,凭此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可开始营业。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由区,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开始申请,终国家旅游局审批,审批通过,增存120万质量
保证金,购买有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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