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医疗器械MDR与IVDR CE认证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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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2-29 08:20
一、欧盟新法规的基本概念
欧盟新法规,是指医疗器械法规mdr(2017/745)和体外诊断法规ivdr(2017/746)。
根据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2017/745)要求,将医疗器械分成:i、iia、iib、iii类,而i类还包括:is(i灭菌)、im(i测量)、ir(i可重复实验)。
根据欧盟体外诊断法规ivdr(2017/746)的要求,将体外诊断分成:a、b、c、d类,而a类还包括:a类灭菌,b、c、d类包括版和自测版产品。
二、欧盟新法规的关键变化
mdrce:认证要求明显升级,在整合原指令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医疗器械认证审核规范和限制,对企业申报材料和内部管理等提出更严格要求。
ivdrce:ivdd遗留器械制造商为维持其公告机构证书有效性开展监督审核时,公告机构需基于ivdr法规审核质量体系。持ivdd证书的a\b\自测类器械制造商,迎接公告机构监督审核前,如果未充分准备可能导致监督审核失败,进而影响ivdd证书的持续有效。
三、欧盟新法规下的ce办理要求
1.mdr法规要求
i类产品:采取符合性声明路径出口,由欧代在欧代所在国完成产品注册,从而取得ce注册证书;
i类以上产品:即is、im、ir、iia、iib和iii类,需要由公告机构审核和发证,取得iso13485证书和ce证书。
2.ivdr法规要求
a类产品:采取符合性声明路径出口,由欧代在欧代所在国完成产品注册,从而取得ce注册证书;
a类以上产品:即a类灭菌,b、c和d类,需要由公告机构审核和发证,取得iso13485证书和ce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