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怎么判定企业是否“实质性运营”?
- 供应商
- 海南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登尼特)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898-65329504
- 手机号
- 13368966107
- 联系人
- 李经理
- 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6楼610室
- 更新时间
- 2023-11-22 17:14
(1)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并且在自贸港之外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在自贸港,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重点: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任一项不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2)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在自贸港之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对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3)注册在自贸港之外的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或者非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机构、场所的,该分支机构或机构、场所具备生产经营职能,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职能相匹配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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