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境外投资备案海外投资备案ODI流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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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盛达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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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617875
联系人
王子曦
所在地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4-11-09 10:00

详细介绍

新疆境外投资备案海外投资备案odi流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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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境外投资备案海外投资备案odi流程,代办



已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境外投资项目变更申报文件

2、附送以下文件:

(1)拟增加投资主体的: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③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该投资主体非企业的除外)

④新经审计的该投资主体财务报表(该投资主体是境内自然人的除外)

⑤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⑥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⑦证明该投资主体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⑧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拟减少投资主体的: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③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④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⑤因减少某个投资主体而造成其他投资主体出资额增加的,增加出资额的投资主体还应提供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3)变更投资地点: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变更主要内容和规模: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变更中方投资额:

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③中外方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④拟增加中方投资额的,还应提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⑤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6)变更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情况附送有关文件。

(八)对向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加中方投资额,额度超过原备案金额的20%,此情况应该申请变更还是申请新项目备案?

答:若项目未完成,且新增中方投资仍用于原备案项目,仅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则应申请项目变更。若新增中方投资额并非用于原备案项目,而是用于新的境外投资活动,则应申请新项目备案。

(九)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设立时已核准/备案)再开展境外投资,是否还需要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手续?

答: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如投资敏感类项目,则需要履行核准手续。

如投资非敏感类项目,分两种情况:情况一,境内企业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则需要履行备案手续;情况二,境内企业不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则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需要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3亿美元以下无需提交。

(十)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非敏感类项目,是否既不需要备案也不需要提交项目情况报告表?

答:此类情况下,如果境内企业不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提供融资、担保,则境内企业既不需要备案也不需要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

(十一)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是否需要到发展改革委部门进行核准/备案?

答:需要。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二条第(六)款所述范围,应该在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备案。

(十二)在商务部门履行企业境外投资有关手续,与在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是否有先后顺序?

答:没有。

(十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二条“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其中“资产、权益”的范围是什么?

答:范围包括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各类资产、权益。

(十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当前主要参考哪些政策性文件?

答:国务院层面,建议参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层面,建议参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及相应的配套文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和《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等。

商务部等其他部门层面请咨询相应部门。

(十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提到,“四、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中所列(一)(二)(三)项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请问第(四)项“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和第(五)项“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是否也需要核准?

答:第(四)、(五)项不需要核准。境外投资应符合投资目的国要求的技术、环保、能耗、安全标准。


新疆境外投资代办,境外投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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