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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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更新时间
2024-06-08 09:00

详细介绍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申请之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该组织无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记录;

3、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股权追溯无外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申请办理会产生什么样后果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juedui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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