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非经营性要求和材料

供应商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证
上海各区
均可代办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方式
零售和批发
场地要求
我方可全包
联系电话
15618303569
手机号
15618303569
联系人
赵经理
所在地
上海市各区,静安区,浦东区,徐汇区,长宁区等
更新时间
2024-05-26 07:30

详细介绍

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证件后,经营线下+线上互联网医药零售,是传统药店经营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很多大健康行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围绕“做专医药配送、做精产品营销、创新互联网服务、稳健高质量发展”的发展主题,充分利用自身医药物流优势资源调配防疫物资,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

 

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时的必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地址实地注册与办公地址一致)。

2) 域名证书。

3)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证明或技术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及简历。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药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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