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撰写 代办更专业更多保障
- 供应商
- 福建助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特色
- 一站式、1对1服务
- 注册资金
- 无要求
- 优势
- 全程跟进,同步指导
- 手机号
- 15305902318
- 联系人
- 陈新地
- 所在地
-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906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2 10:00
作为一家专业的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公司,福建助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更专业、更多保障的办理材料撰写和代办服务,助您成功获得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我们的品牌助游代表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确保您能够顺利完成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
我们的服务特色在于1对1服务和全程跟进,意味着我们将个性化的服务并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给予您持续的支持和指导。
办理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业务及经验证明相应的申请费用办理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好处及其重要性不可忽视。获得许可证将使您的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更加规范合法,提升您的行业地位和声誉。这对于推动业务发展、吸引潜在听众以及与广告商的合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选择福建助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来代办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您将获得以下优势:
我们拥有50+位专业的团队成员,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高质量的服务。我们对于办理流程非常熟悉,并且能够详尽的指导,帮助您高效顺利地办理许可证。我们无论在服务过程中还是售后服务中都非常负责和踏实,保证您的利益得到zui大的保障。在选择办理厦门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我们的专业、靠谱以及负责的服务将会是您的明智选择。
广播许可证
谁需要办理?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哪个部门办理?
广播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办理影视许可证应注意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非央企单位由地方广电局签发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3、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4、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如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需向所在地另行申请许可证;设立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无须再另行申请
5、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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