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门店共享股东这一模式玩法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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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小霞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更新时间
2024-05-23 11:00

详细介绍

共享门店(共享股东)模式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可以将门店闲置资源共享给有资源的人,有效利用门店闲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在这种模式下,门店所有者将自己的门店提供给其他人使用,其他人可以通过租赁或合作的方式利用门店资源开展业务,并根据业绩给予门店所有者一定比例的分红。

共享门店模式的规则和特点如下:

1.共享股东不占股权、不分走营业额:共享股东只有自己推荐到店客户拿到的分红。股权还是属于原门店,不会出现股权相关问题。

2.共享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这样就不会影响企业原有的管理体系,引起管理混乱。

3.共享股东按照贡献资源分钱:商家可以根据销售业绩给共享股东设置提成或分红比例。

4.闲置资源利用:共享门店模式通过有效利用门店的闲置资源,实现资源的大化利用。这些闲置资源包括门店的空间、设备、人员等,可以为其他人提供创业或经营的机会。

5. 租赁或合作方式:共享门店模式的使用方式可以通过租赁或合作的方式进行。租赁方式是指其他人向门店所有者支付租金,以使用门店资源;合作方式是指其他人与门店所有者合作,共同经营门店并分享利润。

6. 分红机制:共享门店模式中,门店所有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业绩表现,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这种分红机制激励了门店所有者积极参与共享门店模式,并分享经营成果。

7. 风险共担:共享门店模式中,门店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经营风险。门店所有者面临的风险包括门店经营不善、租金收入不稳定等;使用者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竞争、经营不善等。风险共担减轻了单一方的风险压力,提高了共享门店模式的稳定性。

8. 互利共赢:共享门店模式实现了门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互利共赢。门店所有者可以通过共享门店获得额外的收入;使用者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门店资源,降低了创业或经营的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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