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办理材料
- 供应商
- 企航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693633245
- 全国服务热线
- 15718838840
- 联系人
- 朱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22 09: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针对于线下拍摄短片、短剧、专题专栏或线上录制视频等企业需要办理的资质。发布录制视频的网站基本都需要办理这个资质。
申请硬性条件
1、纯内资公司
2、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有确定的影视相关的类别
3、影视相关学历人员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机构: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