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代收代付的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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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4 08:08

详细介绍

跨境代收代付的典型场景包括:

(1)境内代付:付款方在境外,收款方在境内,付款方境内指定主体在境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

 

图一:境内代付

(2)境内代收:付款方在境内,收款方在境外,付款方在境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的境内指定主体;

 

图二:境内代收

(3)境外代付:付款方在境内,收款方在境外,付款方境外指定主体在境外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

 

图三:境外代付

(4)境外代收:付款方在境外,收款方在境内,付款方在境外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的境外指定主体;

 

图四:境外代收

(5)境外代收代付:付款方和收款方均在境内,付款方委托其境外指定主体在境外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的境外指定主体;

 

图五:境外代收代付

(6)境内代收代付:付款方和收款方均在境外,付款方委托其境内指定主体在境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收款方的境内指定主体(示意图参见图一至图六)。

前述跨境代收代付的共同特征是,原本应跨境支付的款项未跨境支付或原本应在境内(或境外)支付的款项在境外(或境内)支付,且交易一方或双方(即a或b)和存在特定利益关系(例如关联关系)的主体(即c或d)因代收代付行为形成了新的跨境债权债务关系(下称“新跨境债务”)。

 

图六:境内代收代付

 

按照我国目前的外汇监管制度,如果外汇业务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业务操作规则,则除非经外汇管理局依法特别批准,否则该等外汇业务无法办理。因此,虽然新跨境债务的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但由于没有关于偿还因跨境代收代付而形成的新跨境债务的政策依据和业务操作规则(因偿还实现跨境担保而形成的跨境债务等特殊情形除外),新跨境债务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无法办理直接收回或偿还新跨境债务的外汇登记和支付手续。具体而言,境内债务人无法通过偿还外债的方式将相关款项汇出境外;境外债务人无法通过偿还境内债务的方式将相关资金汇入境内。

 

为解决上述外汇支付的障碍,除通过非法方式(例如地下钱庄)实现资金的跨境支付外,新跨境债务的双方往往将新跨境债务与双方之间原有的或后续通过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转让[3]等其他交易形成的债务进行抵销(下称“跨境抵销”),终实现各方平账。以境内代付的场景为例(示意图参见图七),在境内代付后,a将因境内代付而形成的对c的债务(即“新跨境债务”)与c因其他交易产生的应向a清偿的债务(即“原有债务”)进行抵销,a和c之间可以不进行实际支付,但分别实现了跨境债权并清偿了跨境债务。

图七:跨境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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