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全国测试 广东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供应商
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认证
品牌
中正
检测标准
国标、各地方标准
检测周期
3-5天(可加急)
联系电话
13430274026
手机号
13430274026
联系人
傅冰
所在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163号高晟大厦2栋12层07室
更新时间
2024-05-19 09:00

详细介绍

支持全国测试 广东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1、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灯,其微尺度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勒克斯,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学校教室照明应该采用色温在2700到7000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4、学校教室照明应采用小于26毫米的细管灯。

5、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钦流器。

6、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课灯,灯具距课桌面的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7、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小于19。

8、学校教室照明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勒克斯的条件下,功率密度不应大于11瓦每平方米,目标值应为9瓦每平方米。

9、学校教室照明设计照度时,其维护系效应取0.8。


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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