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投资公司还能新设立吗
- 供应商
- 中启联盛(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610090370
- 手机号
- 18610090370
- 销售经理
- 赵磊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金创文地中心318
- 更新时间
- 2024-05-06 08:00
投资公司的设立程序有,首先申请核名,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注册资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zui后予以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开立银行账户、刻制公司印章,和办理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