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规费 云南商标撤三 国韬智软
- 供应商
-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610060078
- 手机号
- 18610060078
- 联系人
- 吕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
- 更新时间
- 2023-10-10 10:05
商标撤三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三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真实、合法、规范、公开、有效地进行商业意义上的使用,从而发挥商标的实际效用,能够使相关公众基于注册商标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市场主体,防止注册商标闲置,公共资源。
商标撤三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注册商标,并且是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这是提起撤三申请的前提条件。换言之,如果一个商标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个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未满三年,则不能提起撤三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商标撤三材料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以上条款,商标撤三成功率,被简称撤三。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标代理人、版权代理人组成,云南商标撤三,实力过硬、具备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人员组成;从事商标业务多年,经验丰富,平台内商标资源众多。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代理机构!
商标撤三怎么办
委托国家商标局正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把所需材料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商标撤三法条,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