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无需本人到场轻松拿证
- 供应商
- 中天振华(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卫生许可证
- 1000
- 经营许可证
- 999
- 地下空间备案
- 999
- 联系电话
- 13261075227
- 手机号
- 13261075227
- 联系人
- 孙先生
- 所在地
-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1927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23 14:30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如下: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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