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商标小类 国韬智软 注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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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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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
- 更新时间
- 2023-10-02 13:28
注销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的,注销商标核准,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权或者该注册商标权在该部分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商标注销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权的行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返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注销商标,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公司注销商标怎么办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注销申请书应当使用总局公布的书式,注销商标小类,打字或者印刷,并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2:被申请注销商标的名称、注册号码、类别、注册人名称;
3:申请注销的理由。
注销申请上述要求的,注销商标日,商标局予以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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