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广东典当行 无债权债务 随时可以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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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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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4号楼2805
更新时间
2024-05-21 07:00

详细介绍

转让广东典当行 无债权债务

随时可以对接


1、典当——是指当户将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称之为典当。 

2、典当公司(或典当行)必须申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8条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指证券、股票等),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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