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办理丰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散装食品经营全覆盖
- 供应商
- 中天振华(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餐饮食品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联系电话
- 13261075227
- 手机号
- 13261075227
- 联系人
- 孙先生
- 所在地
-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1927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27 07:59
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预包装食品销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有中文标签或者中文说明书,标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者名称等信息。
散装食品销售应当标明每种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等基本信息。
小规模食品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受污染或者劣质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您想办理丰台区食品预包装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向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或查询相关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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