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国际双重征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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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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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经理
- 所在地
-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 更新时间
- 2024-05-30 08:30
国际双重征税又称为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措施。是各国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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