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教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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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先生
所在地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
更新时间
2024-06-20 08:04

详细介绍

长沙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者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配备专业人员和技术设施: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和技能素质,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可以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需求,确保节目制作的质量和效果。

具备法律法规的规范管理能力:申请者必须具备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遵守行业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运营。

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作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者,申请者应该具备的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遵守基本的伦理规范,不制作和播出违背社会道德的节目。

具备经营场所和资金条件:申请者应该拥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和资金支持,可支持节目制作、播出、运营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开展,且符合国家对企业资金和场所的相关规定。

无违规记录: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询长沙市广播电视局或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如下:

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同意申请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会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如果批准同意,将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如果不同意,将提供相应的说明并退回材料。

以上就是申请广电证的一般步骤,实际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建议咨询当地广播电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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