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治理功能的有效发挥,将大促进企业、个人的打造和社会责任实现,同时利于其优化外部营商环境、协调利益相关方关系、以及培育长期竞争优势。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慈善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 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台港澳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其他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 扶贫济困。组织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参加扶贫救济工作。
(三)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承担赈灾援助项目,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密切同台港澳地区公益团体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对于基金会本身所在行业或生态圈而言,基金会可以在有形或无形资源方面实现物资、办公空间、数据、信息以及不同技术工具的共享,实现公益模式的现代化和数据化(例如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型传播平台等),从而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联合进行社会治理。
我们本着“以信为天,以诚为本”的经营理念为宗旨,用热忱、优良的服务,让顾客满意。坚守“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取胜、以新争天下”的质量方针和“正正直直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企业精神。
公募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