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税务师事务所 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转让渠道
- 供应商
- 中汉(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元每件
- 公司名称
- 中汉咨询
- 资质
- 齐全
- 资源
- 一手资源
- 手机号
- 15600099938
- 联系人
- 宁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9号楼1102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13 09:28
全国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所转让 新注册代办 可提供注册税务师无任何异常 可配合代办外迁年检换合伙人、法人、股东
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五年以上,人员可留任,无异常记录,一手资源可随时交接。
全国律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律师团队
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注册会计师 全国可外迁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 办理证券备案
全国资产评估公司转让 全国可外迁 提供评估人员 代办证券备案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价格评估公司转让 提供评估人员 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房地产评估公司转让一级至三级 提供人员 升级 也可外迁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合伙人。
第十一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事务所的合伙人变动,必须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合伙协议书的修改,必须经公证部门重新公证,并报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所委派的执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
1.委派方式和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通常使用书面或电子手册、标准化底稿以及指南性材料等文件使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得到贯彻。这些文件针对的事项包括:
(1)将业务简要情况告知业务人员,使业务人员了解工作目标;
(2)保证执业准则得以遵守的程序;
(3)业务监督、员工培训和辅导的程序;
展开全文